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官网
关键词: 电商 电视 职业打假 时代 退货责任
主页 > 媒体报道 > - 正文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召开会长办公会

时间:2016-10-21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责任编辑:zrbj1

摘要:3月1日和3月7日,在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第十四次、第十五次会长办公会上,参会人员再次对王乐泉会长和陈冀平书记的讲话进行了学习。

  本报讯(靳东) 3月1日和3月7日,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分别召开第十四次、第十五次会长办公会。

  今年1月24日,在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王乐泉会长作了题为《从实际出发,不断把法学会工作引向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为“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贡献智慧和力量》的工作报告。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于2月14日发出《关于学习王乐泉会长重要讲话等材料的通知》,将王乐泉会长和陈冀平书记的讲话稿发给了消法研究会的每一个会员,要求各位会员深入学习和领会王乐泉会长和陈冀平书记的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强化政治素质的论述。

  3月1日和3月7日,在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第十四次、第十五次会长办公会上,参会人员再次对王乐泉会长和陈冀平书记的讲话进行了学习。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第十四次、第十五次会长办公会决定:要进一步强化消法研究工作者政治素质建设。政治素质是消法研究工作者最首要、最核心的素质,是第一位的要求。强化政治素质建设,出发点是要增强看齐意识,团结引领消法研究工作者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政治素质建设,落脚点是要团结引领消法研究工作者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办公会确定了消法研究会要为消费市场改革发展服务。为中国消费市场以消费拉动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消法研究会要坚定地保持深化改革、对外开放的自觉、自信和定力,把促进中国消费市场的发展,为完善消费市场的相应法律法规建言献策作为衡量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尺。

  办公会强调要强化消法研究会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是保持和增强消法研究会工作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重要保障。我们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不断强化实事求是的作风、勇于创新的作风、敢于担当的作风,不断激发工作活力、夯实工作根基。要强化实事求是的作风,要强化勇于创新的作风,要强化敢于担当的作风。

  会议还决定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要把调查研究作为推进消法研究会工作机制和活动方式创新以及提升干部队伍履职能力的重要抓手,通过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听取意见、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此外,要加强对外消法交流工作,巩固和拓展与港澳台地区法学法律界的联系。要以提升对外消法交流的影响力和实效性为目标,继续加强与发达国家消法法律界的交流,积极深化与周边国家、新兴经济体及相关发展中国家的务实合作,民间对外消法交流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显现。

  同时要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努力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要始终把团结人才、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工作当成战略任务来抓,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突出抓好青年消法法律人才的培养。

  会议指出,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更加凸显,法治建设的任务更加艰巨。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要沿着已经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工作思路、工作方向继续努力,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在建立健全消法研究会组织、推进研究会工作开展、加强地方法学会所属的消法研究会建设、为消费市场的发展服务方面聚焦用力,拓展事业发展新境界,努力推动消法研究会的工作实现全面跃升。